湖北推进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 每年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******
本报讯(记者 程墨 通讯员尚紫荆)近日,湖北召开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工作推进会,该省教育厅分别与11所高校签订《湖北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责任书》。
会上,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《关于加快推进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若干措施》,确定湖北11所高校11个学科为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学科,其中包含武汉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、武汉纺织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科、湖北大学生物学学科、江汉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等4个重点建设学科,以及7个培育建设学科。
湖北明确,每年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。同时,设立10亿元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专项基金,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,支持建设高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。将建设学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高校的重要考核内容,每年1月召开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联席会议,对学校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集中评议。根据考核评议结果采取调进或调出建设范围、约谈、调整经费资源投入力度等激励约束措施。
湖北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,建设期内将建设成效不突出的重点建设学科调整为培育建设学科,将工作力度大、进展快、成效显著的培育建设学科纳入重点建设学科,将工作进展慢、成效不明显的培育建设学科调出建设范围;聚焦攻坚任务突破,明确学校的主体责任,要求学校把建设一流学科作为“一把手”工程,强调“四个加快”,即:加快提升人才培养质量、加快集聚高层次人才、加快建设国家级科研平台、加快产出重大科技成果,力争较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。
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有了新规定******
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 为全面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、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,中央组织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日发布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》,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、内容标准、方式程序、结果运用等作出了新规定。
考核规定明确,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方式主要是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,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平时考核、专项考核。年度考核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年度内表现的总评,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,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20%。
考核规定提出,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,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,全面考核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,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。要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、培养教育、管理监督、激励约束、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,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岗位、职务、职员等级、工资和评定职称、奖励,以及变更、续订、解除、终止聘用(任)合同的依据。
考核规定坚持分级分类考核,要求从单位实际出发,突出精准化和差异化,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,体现不同行业、不同类型、不同层次、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特点和具体要求。
据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,原人事部印发的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》已实施20多年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新精神新要求,化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面临的新问题、衔接新政策,故制定这一考核规定。